北京2月1日讯 芳源股份(688148.SH)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00.00万元到-35,000.00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400.00万元到-33,4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8.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90.13万元。
芳源股份表示,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对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芳源股份2021年8月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8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5.73%,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4.58元/股,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泉泉、张志强。
芳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亿元。芳源股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7.49亿元。芳源股份于8月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0.50亿元,全部用于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芳源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6535.44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400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4,2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64,20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78.40万元(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总计128.40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预付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121.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4.63万元(不含税)及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836.97万元。
芳源股份上市以来2次募资共计募集资金10.08亿元。
2023年6月11日晚间,芳源股份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553.2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